学院新闻

学院新闻

首页 >> 正文

传媒学院开展如何避免求职陷阱讲座

发布日期:2022-11-10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顺利推进2023届本科毕业生开展求职工作,为学生求职旅程保驾护航,减少学生求职过程中遇到的陷阱,11月9日下午传媒学院线上召开了如何避免求职陷阱讲座,讲座由李涵宇律师主持,传媒学院部分同学参与。

讲座中,李涵宇律师通过讲解内推陷阱、培训贷、劳动合同法和劳动纠纷如何解决四个方面对我校学生进行了培训。根据现实案例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在讲解求职陷阱时,李律师提出有部分所谓猎头或人力资源公司会提出各项不合理收费,谎称收费是为了保证内推的成功率。有部分公司会在员工实习阶段收取相关培训贷,用来当做入职前的押金或是服装费、工具费和岗前费。在面对这些陷阱时,李涵宇律师重点说明了求职人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法律文件保障自身权利。在签订合同方面,劳动合同法提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务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培训贷方面,劳动合同法提出用人单位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最后李律师为大家提供了四种解决劳动纠纷的方法:投诉、调解、仲裁、诉讼,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

通过这次讲座活动,传媒学院学生对求职陷阱有了新的了解,传媒学院此后将继续采取措施为毕业生求职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