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关于做好我校2015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资格 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8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我校2015届毕业生毕业在即,为严谨、准确、细致地做好学历、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现将毕业生学历、学位资格审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学历、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二级学院组织初审并于529日前将初审结果经由主管院长签字、以制式表格(见附件)形式报教务处审查。第二阶段,由教务处在二级学院初审结果的基础上组织专人复查,并做出学历、学位资格审查结论。

    2. 学历、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必须由二级学院指定专人完成并在统计表上签名确认。为杜绝审查错误,二级学院需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安排至少两级全面审查工作,教学主管院长负责督察、指导工作,以确保毕业生学历、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此项工作时间紧迫、责任重大,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确保学生毕业工作顺利进行。如在复查过程中,发现因个人工作疏忽或徇私舞弊而造成错报、漏报等情况,将视其情节,参照《西安培华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稿)》(培华院教发【201428号)认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

    1.西安培华学院2015届专科毕业生清考后不及格课程统计表

 2.西安培华学院2015届本科毕业生补考及清考课程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李海龙;电话:85680150

教务处

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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