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根据《西安培华学院教学改革试点课程实施办法(试行)》(培华院教发[2012]44号)和《西安培华学院关于支持教师开展教学改革试点课程教学和过程性考核的有关规定》文件要求,1月13日,学校组织专家对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立项的“教改课”及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暂缓通过的“教改课”进行了验收评估。经检查并最终审定,同意《刑事诉讼法》等51门“教改课”通过结题验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专家组认为,上述通过验收评估的“教改课”,授课教师均能按照学校要求,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方法及手段、过程性考核、课堂教学状态等方面进行改革,效果显著,课堂教学状态也得到明显改善。
根据文件规定,验收评估合格后学校将对“教改课”下拨剩余50%的专项经费,同时落实任课教师课时系数;验收评估未通过的,停止下拨剩余经费;撤销立项的不再下拨经费。
附件:西安培华学院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改革试点课程验收结果汇总表
西安培华学院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