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21    浏览次数:

各院(部)、中心:
精品课程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西安培华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培华院教发[2015]58号),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科和高职高专各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课程应以教学质量较高、学生受益面广的本科专业中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为主,且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
2.申报的课程要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并承担该门课程的教学工作;申报课程应有一支能满足教学需要、结构合理、相对稳定,且教学整体水平较高的主讲教师梯队(原则上不少于3人)。
3.申报的课程应具有良好的基础,教学方法与手段有创新,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成果,课程应有完备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集、试题集、参考资料及教学课件等教学资料,并且在专门的课程网站上开放;
4. 本科精品课程内容应符合《西安培华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三、申报与评审
1.精品课程的申报
各二级学院(部)应按照精品课程建设的要求,合理规划,积极发展本单位精品课程建设,认真组织此次申报工作。还未获批建设精品课程的学院与专业要积极申报,确保一般专业有1-2门课程建设成为校级精品课程,被列入学校重点建设的专业,至少应建成2门校级精品课程。
2. 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用教学单位初审、会议终审方式进行,确定申报的各课程负责人首先必须填写《西安培华学院2016年度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2),各院(部)、中心按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按照《西安培华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初评,在初评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教务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最后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3-5门立项为校级精品课程。
四、申报时间
1. 各教学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认真组织推荐精品课程,并于2016年6月22日前将《西安培华学院2016年度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1份)、《西安培华学院2016年度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2)(格式:仿宋,小四,行距21磅;纸质版5份)交至教务管理中心教研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Z85680259@qq.com。
2. 课程建设小组预先准备好课程网站相关资料(均须为电子文档)。
 五、相关说明  
凡被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准予立项建设的校级精品课程,其建设经费及奖励均按照《西安培华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培华院教发[2015]58号)执行。
联系人:全婧 孟倩              电话:029-85680259   
邮 箱: JYZ85680259@qq.com
 
附件:
1. 西安培华学院2016年度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2. 西安培华学院2016年度精品课程申报表
 
 
西安培华学院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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