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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关于修(制)定课程教学大纲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3-11-09    浏览次数:

教学大纲是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配套、落实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最基本的教学文件,它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规定了课程教学的基本内容、性质、任务及该课程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是教师组织教学和选编教材的直接依据。我校已于2009年上半年对各个专业进行了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为了保证我院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过程的统一,规范课程教学内容和要求,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搞好课程建设,现就修(制)订课程教学大纲提出以下意见:
一、制订教学大纲的课程范围
各专业所有开设课程都必须有完备的教学大纲,各课程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审定后的课程教学大纲组织和实施教学,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水平。
二、教学大纲的基本结构与内容要求
(一)标题
1.课程名称:要写全称,不能简化,不能重复。对于同名课程,若教学要求有很大差异,可在课程名后用A、B字母加以标识。
2.适用专业与学时数:说明教学大纲适用的专业及完成课程教学任务所需学时数,学分根据学时数按16学时折合1学分进行换算,尾数只能是0.5的整倍数。
(二)“编写说明”包括的内容与要求
1.课程的性质:指该课程属于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的类别
2.教学任务:说明为实现培养目标所承担的任务。
3.教学基本要求:学生学完课程后,应在知识、技能和能力上分别达到的程度。教学要求可根据课程的性质,使用相应的定性词汇,对教学内容作不同层次的要求。例如:有关定义、定理、性质、特征等概念可按“知道、了解、理解”三个层次要求;有关计算、解法、公式、法则等方法的内容,可按“学习、掌握、熟练掌握”三个层次要求;对于技能、操作可按“观察、学会、掌握、应用”等几个层次要求。同时,要注明不同教学层次所对应的考核要求。
4.教学时间安排:教学时间安排要标明课程总学时安排、每章节学时安排以及各章节中讲授、习题(课堂讨论)、实验、参观等分别所占学时数。学时安排应根据本课程在实现培养目标上的地位、作用、学科性质、知识、技能的数量和难度以及教学上的需要来安排。
5.本门课程与其他课程关系:简要说明学习本课程之前应具备的基础知识或先修课程和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6.主要教学方法、要求及考核方式:说明本课程教学所采取的主要教学方法及在教学过程中所需要基本的教学辅助设施等,明确考核方式方法及标准。
(三)“教学内容纲要”部分的内容与要求
“教学内容纲要”是对课程教学内容的具体说明,是教学大纲的主体,具体的教学内容要按章节顺序编写。每一章要说明以下4项内容:
第一、该章的基本要求与基本知识点。
第二、要求学生掌握的基本概念、理论、原理。
第三、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第四、实践教学安排。实践教学环节应说明实践教学目的、要求、作业与课时分配等相关内容。单独开设实践环节性课程,要单独编写实践教学大纲(格式另行规定)。
最后要列明参考书目、文献资料和作业习题或思考讨论题及考核方式。
三、教学大纲编写要求
1.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和修订,既要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又要体现本校的办学特色。对国家教育部或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有“教学基本要求”的课程,应根据“教学基本要求”,结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组织教师编写本校执行大纲。其它课程的教学大纲均应根据新确定的教学计划的执行计划进行编制和修订。
2.教学内容的选择要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要有较高的科学性、思想性和实践性,体现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同时教学大纲中所列的材料内容必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贯彻“少而精”的原则,精选教学内容,不断充实最新的教学成果。
3.加强课程与课程体系间内在逻辑和结构上的统筹和协调,努力体现课程体系整体优化原则。处理好与先修课程和后继课程的内在联系和相互配合;注意课程之间的衔接,避免教学内容的脱节或不必要的重复;要认真作好技术处理,明确各课程分工,防止片面追求个别课程内容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4抓好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努力体现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思路,处理好传统内容与现代内容、传授知识与提高素质、基础与应用、继承与创新以及统一性与多样性等关系。
5.合理分配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的比重,把学生能力培养落到实处。在教学方法上应尽量运用启发式教学以培养学会思考、分析问题的能力,体现教书育人。
6.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丰富实践教学内容、方式和途径。对实验(含听力、上机)、实习、课程设计、大作业等在大纲中均应有具体的目的、要求、学时安排等。单独设课的实践教学环节如:实习、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应单独编制教学大纲。
7.在不增加专业总课时的前提下,应将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内容纳入到课内教学当中,实现“双证”教学的统一。
四、修(制)订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教学大纲由教务处制定编写意见,并制订统一格式。
(二)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由各二级学院(部)具体负责,分专业组织编制。
(三)各系(教研室)要组织课程组全体教师共同制订教学大纲。要认真开展研讨,充分听取相关专家的意见,发扬学术民主,学习兄弟院校的经验,力求制订的教学大纲科学、规范、适用。
(四)各二级学院要成立教学大纲编写审定小组,负责审定各专业所属课程的教学大纲。
(五)教学大纲由教务处统一印制。
五、教学大纲的运用
1.教师的教学进度要根据已确定的教学大纲和“教学时间安排”的要求进行,不得违背大纲要求。如需要调整,应报系(教研室)主任,经二级学院(部)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批准才能调整。教研室主任应对教学大纲的调整部分作记录。
2.每一轮授课完毕之后,可根据情况对大纲进行修订。教学大纲的编制和修订由课程所属系(教研室)组织进行,讨论通过后送二级学院(部)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审定签字并报教务处备案。
六、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在以往的规定中凡有同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解释权在教务处。
附件:课程教学大纲格式
 
 
                                   二〇〇九年十月八日
 
 
 
附件:
课程教学大纲格式:
 
《××××××××××××》课程教学大纲(黑体,小三)
(××专业×年制×科适用,××学时)(仿宋,小四)
一、课程的性质(标题黑体四号,内容宋体小四,行距25磅)
二、教学任务
三、教学基本要求
四、教学时间安排
五、本门课程与其他课程关系
六、主要教学方法、要求及考核方式
七、教学主要内容纲要
第一章 ××××
(1)基本目的与要求(即要求学生掌握的基本概念、理论、原理,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2)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3)教学主要内容
(4)作业习题或思考讨论题
(5)实践教学安排
(6)教学方法与手段
第二章××××
……………….(同上)
八、参考书目、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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