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关于申报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4    浏览次数:

各院(部)、中心:

为了推进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工作,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要求,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分两批进行。

1.第一批: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 日。

2.第二批: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5 日。

二、申报人员及申报类别:

各院(部)中心教职工及我校本科生均可申报,教师/ 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三、申报流程:

1.注册信息。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

(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后按照流程申报项目。

2.项目洽谈。有意申报项目的教职工在教育部提供的项目列表中查询各公司发布的项目和要求,并与企业取得联系,洽谈项目合作事宜。

3.填写申报书。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企业项目指南页面下载企业项目申报书并填写。(第一批申报书填写完成后于8月25日前提交教务管理中心,第二批申报书填写完成后于10月9日前提交教务管理中心)

4.学校审批盖章、备案。

本次审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审批。

(1)企业微信线上审批流程如下:

各申报人将申报书、合作协议一起提交企业微信审核。具体流程如下:企业微信→工作台→审批→合同审批→(审批人)所在单位教研干事→(审批人)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批人)教务管理中心副主任王琳→(审批人)教务管理中心主任铁卫→(审批人)副校长胡俊生→选择抄送人(教务管理中心教研干事程芳)。

提示:申报书需以单个文件进行上传,不得用压缩包形式上传,以学院+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2)线下审批流程如下:

线下审批盖章时间为:

①8月25日至8月30日;

②10月9日至10月13日。

二级学院教研干事收集部门申报书及合作协议并填写《2023年教育部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携带学校审核通过的纸质版申报书(一式四份)及合作协议(一式四份)到教务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盖章(教务管理中心留存2份,作为后期项目跟进和工作量认定的依据)。

5.提交申报书及合作协议。

(1)8月31 日前项目申报人按照企业要求上传申报书及合作协议的电子版并邮寄纸质版,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

(2)10月15 日前项目申报人按照企业要求上传申报书及合作协议的电子版并邮寄纸质版,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

四、相关说明

1.学校对于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暂无配套经费支持。

2.对于在协议中有到账经费要求的项目,学校必须要有财务管理中心提供的到账经费证明时方可计算个人工作量。

3.有意申报的教职工及我校本科生请仔细阅读附件中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及“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以免因操作原因影响申报。

4.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管理中心教学研究组程芳,联系电话:029-85680259。

附件:

1.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2.高校申报书模板(高校使用)

3.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的通知

4.2023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5.合作协议模板

6.项目流程图

7.2023年教育部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

8.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

教务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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