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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30    浏览次数:

各院(部)、中心:

根据《西安培华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参照去年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结项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项资料提交

(一)项目申报书(原件一式两份)

(二)项目合作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三)西安培华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项审批表。

(四)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结项证明(通过验收、结题、延期验收、验收不合格)。

(五)项目有到账经费需提交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经费预算表。

(六)项目负责人负责填报《西安培华学院教育部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目结项验收报告》。

(七)主要支撑材料:包括教材、议程大纲、指导书、程序软件、培训证明(证书)、实验教学资源(项目)、实

习实践证明材料、发表的研究论文、媒体报道及决策被采纳证明等。

(八)申报书及合作协议书将作为后期结项的重要考核内容,如果写在合作协议书中的内容没有实施或资金没有到账,后期积分配套学校不予认定。

二、时间安排

(一)项目负责人于7月13 日中午12点前,提交结项资料交教务管理中心审批。

(二)电子版本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教务管理中心程芳的企业微信。

(三)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及时与合作企业联系,如需进行系统提交请于7月7 日前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提交并告知学校管理员程芳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为不影响当年工作量认定,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项材料。

联系人:程芳    联系电话:029-85680259

附件:

1. 西安培华学院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项验收报告(样表)

2. 西安培华学院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支撑材料封面(样表)

教务管理中心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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