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西安培华学院教材选用及征订管理办法(修订稿)

发布日期:2018-03-20    浏览次数:

 
 
西安培华学院文件
培华院教发〔2017〕12号
 
关于印发《西安培华学院
教材选用及征订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各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教材管理工作,确保为各专业提供优质教材资源,以更好的适应转型发展的实际需求,规范地做好学校教材管理工作,学校对《西安培华学院教材选用及征订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西安培华学院教材选用及征订管理办法
西安培华学院
2017年5月11日
附件
西安培华学院教材选用及征订管理办法
(修订稿)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人才的重要保证。为确保高质量、应用性强的教材进入课堂,更好地做好我校教材选用及征订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材选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思想性原则。选用的教材要体现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哲学思想和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优选性原则
1.优先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或规划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
2.优先选用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精品教材、重点教材;
3.选用近三年出版或修订的再版教材;
4.优选国家级出版社发行的教材;
5.教材优选率不低于60%。
(三)应用型原则。教材选用符合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符合课程教学大纲基本要求,适应高素质应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特点,适宜教学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四)统一性原则。教材选用应依据教学大纲要求,同一教学大纲的同门课程,应选用同一种版本教材。
(五)规范性原则。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优先在国家公布的教材目录中选用。
(六)减负性原则。坚持一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向学生出售、摊派教材。
(七)编选并重原则。根据教学需要从严选用自编教材,近3年内在学校结项的自编教材可以使用,如选用非我校立项编写,但有我校任课教师参与编写的教材,选用单位应重点做好审查工作,对于质量不高的书,禁止使用。
(八)集体选用原则。教材由课程主讲教师或课程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要求推荐适用教材,由各教研室集体研究讨论择优选订。
二、教材选用及征订程序
(一)每学期第十二周教务管理中心发布教材征订通知,并配发《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及相关网站,各二级院(中心)组织落实教材选定工作。
(二)各二级院(中心)根据教学任务,组织召开教材选用论证会,经二级院教材建设分委员会审定后,规范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教材选用推荐表》(见附件1),充分阐明选用理由,由分委员会主任审核后签名确认上报。
(三)各二级院(中心)教材管理工作人员根据《西安培华学院教材选用推荐表》汇总编制本院的(中心)的《教材选用征订报表》(见附件2),经二级院(中心)教材建设分委员会审查,委员会主任签字后,于第十四周前报送教务管理中心。
(四)教务管理中心如实汇编学校《教材使用计划表》(见附件3),报请学校领导签字后,于第十六周前分交教材合作经销商,并对征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三、教材征订相关要求
(一)教材征订要紧密结合教学任务,教学大纲。公共必修课程及跨院(中心)授课的课程教材由开课单位负责征订。
(二)教师用书的订购数,按照承担该门课程授课任务的教师人数征订,在教学档案内留存教材与教师用书一并征订。
(三)各二级院(中心)按计划订购的教材,已交教材供应商办理的,中途不得更改、变动。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更换的,由更换单位在教材报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交更换申请,并说明原因,经相关负责院长(主任)签字,加盖公章,方可进行变更。
(四)学校教材实行零库存管理。原则上,每次只订购下一学期使用的教材,因特殊原因需超期预订的,必须另行报告加以说明,一般不得超过两届学生的使用量。
四、教材发放及核算要求
(一)每学期开学初按照教务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各二级院(中心)教材管理人员负责领取全部教师用书,并组织安排好本院的学生用书领取工作,提前向教务管理中心报送具体的安排表及相关负责人。
(二)各二级院(中心)教材管理工作人员协调落实好各班教材发放工作,并做好特殊学生的用书登记汇总工作(如转学、借读、休学等),并于开课第一周的周五持汇总表到教务管理中心统一领取个别学生的特殊用书(包括公共课)。
(三) 各二级院(中心)教材管理人员负责在开学一个月内完成本院当学期各班的教材费催收工作,并核对准账务。于开学第五周将交费收据以年级、专业、班为单位进行整理报送教务管理中心进行核对(包括公共课)。
五、责任追究
教材推荐人对推荐教材负责,院(中心)主管领导对本单位所有教材选用结果负责,教学干事对教材的统计汇总负责。对于把关不严造成教材选用不当或因报送的征订表中教材信息填写不完善、不准确,造成教材错订、重订、漏订、未按时完成等差错,一律按照《西安培华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中的教学事故相关规定处理,教学单位负责领导及相关教材征订选用、统计汇总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对于工作不细心造成发放错误、丢书、书籍损坏等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负责人承担。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1. 西安培华学院教材选用推荐表
2. 西安培华学院教材选用征订报表

3. 西安培华学院教材使用计划表 

下载附件路径:uploadfile/file/201803201636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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