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西安培华学院优秀教材评选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18-03-20    浏览次数:

 西安培华学院优秀教材评选办法

(2017年11月修订)
 
为了有效地推动我校应用型课程改革教材的建设工作,充分调动教师参与编写教材的积极性,促进我校教材编写质量的不断提升,特制订优秀教材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参评教材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阐述本学科的基本规律。
  2.教材内容应该符合我校应用型、地方性、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大纲的要求。
3.教材的篇幅要适当控制,其内容篇幅按照每学时约5000字计算。
4.教材应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能反映出本学科领域内最前延、最新的研究成果。
  5.教材必须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6.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图文并茂,印刷质量好。
二、评奖范围及等级
1.评奖范围
(1)我校专职教师主编的教材(第一署名),并且是我校正式获批结项的自编教材,不包括学术著作。
  (2)教材须经过我校选用两届 (含两届) 以上,并且师生评价较好。
  (3)参评的修订再版教材,要在内容和结构上有较大的变动,内容更新率不低于30%。
(4)教学改革建设的专业教材、校企合作编写的实用型教材优先考虑。
(5)有上、下分册的教材按整套教材申报,是系列教材的按照系列教材申报。
(6)凡单独的翻译教材,编译教材,讲义、实验指导书不属评选之列。凡是已获奖教材,不再参与评选。
  2.评奖等级
评选优秀教材不分等级,只设“优秀教材奖”。
3.参评数量
  (1)各院(部、中心)参照评审指标,择优推荐。
(2)经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评选,评出20%的优秀教材。如果推荐数量较少,评选设奖由教材建设委员会酌情确定。
三、申报和评选办法
  1.凡符合评奖条件和范围的教材编者本人,填写《西安培华学院优秀教材申报表》(见附表1)(一式三份)交所在院(部、中心)。
  2.各院(部、中心)聘请至少两名校外本学科专家(副高级职称以上)对本院(部、中心)申报的教材进行评审,专家根据教材的学科类别填写相应的评审表(见附表2、3、4)
  3.各院(部、中心)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评选和推荐意见,并提供样书一本(套),报教务管理中心。
  4.教务管理中心根据优秀教材评选条件进行复审后报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
  5.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组织专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优秀教材。
  6.由学校批准并最终公布获奖的优秀教材名单。
  7.优秀教材评选每两年进行一次。
  四、奖励办法
  1.学校对荣获校级优秀教材奖的教材主编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金。
  2.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省部级以上的优秀教材评选。
  五、附则
  1.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教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表:1.西安培华学院优秀教材申报表
        2.西安培华学院优秀教材奖专家评审表(理、工、农、医类)
        3.西安培华学院优秀教材奖专家评审表(人文社科学类)
        4.西安培华学院优秀教材奖专家评审表(电子教材、课件及其他教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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