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西安培华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13-11-0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不管提高教材建设水平,主动适应并积极推动学校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教材建设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材建设委员会是学校的一个研究、规划和指导全校教材建设工作的机构。其工作宗旨是:贯彻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高校教材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根据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需要,积极推动学校教材建设和出版工作,提高教材适用、编写和出版质量。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教材建设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人、委员若干人。
  第三条 教材建设委员会委员由学校聘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水平,治学严谨、热爱教学工作、熟悉教材业务、教材建设成果显著、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的同志组成,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一般任期三年,可以连任,学校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增补。
  第四条 教材建设委员会处理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设在教务处,由教材科任秘书单位。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制订教材建设委员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计划。
  第六条 审定有关教材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审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
  第八条 审定学校教材建设立项、出版项目,并对自编教材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第九条 组织优秀教材、讲义的评审和推荐上报工作。
  第十条 对教材的选用、发行和管理进行监督,开展教材质量评估工作。
  第四章 工作方式
  第十一条 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每学年召开例会1-2次,必要时由主任委员召开临时会议,研究本学校的教材建设工作,开展教材研究活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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