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关于开展校外实习基地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9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持续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梳理和统筹我校校外实践教学资源,依据《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习基地评估考核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结合审核评估工作需要,学校决定开展校外实习基地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目前已与学校签订协议的所有校外实习基地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9月13日-20日,学院自查。各二级学院对照《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习基地评估考核办法(修订)》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对学院现有校外实习基地进行评估打分,并完善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习基地检查评估情况一览表,表格中填报的信息将作为本年度教学状态数据上报的依据。

第二阶段:9月21日-10月21日,实地考察。各二级学院在学校先前访企拓岗工作的基础上,对尚未走访的西安市区校外实习基地进行逐一实地考察走访。

第三阶段:10月24日-10月31日,学校抽查。教务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通过访谈、资料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本年度优秀校外实习基地及优秀校企合作案例评选的重要参考。

第四阶段:11月初,总结交流。学校对实习基地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召开全校产教融合工作交流会。

三、检查重点

1.基地基本情况:(1)基地是否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是否在有效期内;(2)是否已正式挂牌;(3)基地中的企业(事业)单位是否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是否涉及更名;(4)所属行业是否与实习专业对口;(5)实习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是否齐备;(6)能否满足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的各种要求。

2.基地运行情况:(1)实习基地近三年是否每年正常接纳我校学生开展实践教学;(2)提供的实践岗位是否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相匹配;(3)是否为我校学生的实习实践活动配备专门的指导老师;(4)在实习基地开展的各类实践教学活动相关支撑材料是否完整。

、主要检查资料

1.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复印件;

2.实习基地简介及资质证明;

3.基地的实习管理相关制度;

4.基地的指导教师情况;

5.每年在基地开展的实习实践工作的具体安排(含三方实习协议、具体的实施方案或教学计划、面向专业、接纳的学生人数和名单、校企双方的指导教师安排等等);

6.在基地开展实践教学的相关资料(含实习教学活动记录(文字、照片、视频材料)、学生实践日志、实践成果、实践总结、鉴定表等等);

7.基地录用我校毕业生情况、接受教师挂职锻炼情况、与学校开展的项目合作、参与学校人才培养相关工作的情况;

8.其他(如实习基地对学生实习实践情况的反馈和评价、学院赴实习基地开展的检查活动、有关新闻稿件等等)。

、材料提交要求

1. 9月20日前,各学院提交《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习基地检查评估情况一览表》。

2.10月26日前,各学院提交《二级学院实习基地专项检查工作报告》,内容需包括现有实习基地总体情况、实际运行和利用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等。

提交方式:企业微信工作审批流程,学院主管领导审批,抄送教务管理中心何婧。

、工作要求

1.做好组织安排。各二级学院务必按照通知要求,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做好工作的安排和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要求。教务管理中心将对工作进展缓慢,完成率较低的二级学院进行通报。

2.确保工作实效。请各学院按要求切实开展自查活动,全面审查本学院实习基地管理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后续工作中予以克服。同时,将实习实训与就业推荐等工作进行有效统筹。

3.及时填报信息。各二级学院对本单位的实习基地逐一走访和调研,深入详细地摸排各实习基地的现状、基地运行的实际情况以及后期的合作计划,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形成总结报告。

4.注重宣传推广。各二级学院要将实习基地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推进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的重要推手,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挖掘典型案例或成果并进行推广复制,扩大本次活动的影响力和宣传面。

5.落实防控要求。在实习基地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学校及相关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确保基地检查工作顺利推进。

联系人:何婧 029-85680151


                                                                  教务管理中心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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