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专业集中实践教学是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实践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为切实做好本学期专业集中实践教学工作,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形式
除毕业实习外,其它的专业集中实践教学项目原则上以集中形式开展,一般不得安排学生自主分散进行。
二、实践时间
各专业集中实践教学项目的实施周期应与教学计划保持一致,不得缩减实践教学的时长。各项目的具体实施开展时间由学院和专业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不得影响其它教学活动的秩序。
三、实践地点
各教学单位应结合教学的实际需要,提前确定和联系好实践场所。如需在校外实践基地开展教学活动,应协同基地共同做好教学安排、实践指导、考核鉴定、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学校鼓励各单位充分利用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不断提升实践基地利用率。
四、过程管理
1.专业集中实践教学的实施要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执行,依据课程教学大纲(标准)的要求具体实施,实施内容必须严格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成绩考核评定要呈正态分布。
2.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审核实践指导教师的任职资格,聘任具有丰富实践教学经验、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责任心及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
3.学校鼓励聘请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或行业专家担任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倡导“校企双导师”指导。在校外实践基地开展的各类教学活动,原则上必须实行“校企双导师”指导。学校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应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保证实践教学效果。
4.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安全管理。指导教师是实践教学安全负责人。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经学校审批后开展,离校前与学生签署安全协议书。
5.实习类项目一般在校外实践基地进行,工作开展前应与实习单位和学生签订三方实习协议。
6.各教学单位应对实践教学活动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7.在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下,各教学单位要确保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实践教学活动的影响,提前做好预判和谋划,科学调整工作安排。
五、教学资料
1.专业集中实践教学项目资料是核算指导教师实践教学工作量的重要依据,也是实习实践评估的重要支撑材料。
2.专业集中实践教学项目相关教学资料主要包括:教学大纲(标准)、实施方案、实践指导书、实施情况总结、教师指导记录和指导工作总结、过程性考核资料(过程考核记录、学生作品/成果、学生实践日志、学生实践总结报告等等)、成绩资料、学院和专业组织开展的过程检查记录、校外实践安全协议书、实习类项目的三方实习协议和实习鉴定表、其他相关材料。教学单位可结合各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合理确定归档资料范围。
3.原则上各教学单位的各类资料格式应统一,教学单位应结合实际和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的有关资料模板和规范性要求,不得出现同一专业同一项资料形式多样的问题。指导记录、实践日志、校外实践鉴定表可参考学校的统一模板,实践总结报告模板和有关内容要求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制定。
六、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10月14日18:00前将《西安培华学院2022-2023学年第1学期专业集中实践教学信息统计表》、各项目实施方案提交至教务管理中心。各项目结束后两周内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提交方式:企业微信审批流程,学院主管领导审批,抄送教务管理中心何婧。
联系人:何婧 029-85680151
教务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