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带教老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7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实习质量,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整体提升,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带教老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2023年度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校外集中实习教学活动的在岗、专职教师。

(二)优秀实习带教老师

校企合作单位及校外实习基地中承担2023年度各类实习教学活动的带教老师。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各项活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实习管理工作,遵纪守法,服从领导,热爱集体,团结协作,踏实做好本职工作,为人师表。

2.对实习指导工作认真负责,不仅能指导好学生完成实习任务,还能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实习期间无事故发生。

3.按照实习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周密安排实习过程中的各个教学环节,实习教学效果优秀,深受学生好评。

4.客观公正考核学生实习成绩,积极开展实习教学工作总结,不断提升实习教学效果。

(二)优秀实习带教老师

1.积极承担实习带教任务,带教态度严谨踏实,从严治教,理论联系实际,教学内容充实,教学方法新颖,教学水平突出,教学效果优良。

2.工作认真负责,能积极有效地与学院领导及实习指导教师沟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提高实习质量。

3.所指导的实习学生均按学校有关规定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无违反实习纪律和影响学校声誉的不良现象,并受到实习学生的一致好评。

4.对学院、学校提出切实可行的教学、实习改革建议。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带教老师推荐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四、工作流程

1.二级学院自评和推荐。12月12日(星期二)前,各二级学院根据推荐名额组织初评,填写《西安培华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带教老师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西安培华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3)、《西安培华学院优秀实习带教老师推荐表》(附件4),并将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文件交至教务管理中心。

2.学校联评。教务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筛选,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带教老师联评。

3.公布结果。学校对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带教老师评选结果发文公布。

四、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推荐工作。

2.申报材料填写要真实,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联系人:万方芳 电话:85680151


附件在实践教学群下载。


                                                                                            教务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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