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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权益进课堂 落实国策我先行

发布日期:2020-04-11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重申的“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求,加强女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和自我保护权益的意识,女子学院邀请到我校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法学系王庆昱副教授,于4月2日晚7点-9点,在线上为我院普法宣传招募的100余名志愿者进行“生活中的法律”讲座,拉开了本年度“社科普及宣传系列活动”动员及法律知识普及活动的序幕。

       

       我院副院长班理主持此次活动,她为志愿者介绍了活动的背景:我校是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17年命名的科普基地,又是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命名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培训基地”,有责任有义务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高校、在社区、在农村的普及工作,这次有30多人报名参加普法微型剧的创作、导演和演出,听讲座却达到了上百人,说明大家渴望了解相关法律,也能够通过自己的理解向更多的公众进行宣传,成为培华学院女性教育+专业+社会服务独有的特色。
       王庆昱老师以“法”为关键词,引导女大学生努力学习、掌握本领、不断进取,通过“女大学生遭遇就业性别歧视” 的案例分析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学会辨析违法、侵权的特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就业权。同时要提高警惕、不轻信、不盲从,学会运用言语沟通技巧,避免不必要的财产、健康及安全伤害的损失。

      

       随后王老师解读“权”这一关键词,她通过“人身权利”和《婚姻法》等法律文献的解读,重点讲解了当女大学生遭遇歧视、侵权时,如何科学、冷静应对的实用技能。帮助女大学生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学会用智慧化解情绪,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成就美好梦想。

       其中,王庆昱教授列举发生的多起女大学生失联、囚禁、遇害等刑事犯罪事件,作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议。
   1.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很多案件的发生甚至犯罪嫌疑人事先也没有谋,但当他们发现有机会时,就会临时起意实施犯罪,所以女性最重要的是在社会生活中能有一种“警觉意识”。
    2.年轻女性应避免单身夜行。外出期间,随时联系家人或同学,告知自己的位置;打车尽量选后排,一旦发现不对劲,就拨110。特别是青年女性,独自出行时,不要随意显露随身携带单-的财物,并尽量避免靠近人烟稀少的地方,以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3.不要采取激烈反抗的方式。如果真的遇上了麻烦,女生应该尽量先用逃离、欺骗等策略,优先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安全,搏斗是很危险的,记住保全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记住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尽早报案。
       王老师还对女性的政治权益、受教育权对人生的影响,以及涉及传统习俗中认为打老婆是家务事,女性遭遇家暴怎么办?遗产继承女性的权利等进行了介绍。  
       许多不是法学专业的同学在互动环节中提出了许多问题,“男人在家不做家务,女人就应该做家务吗”,“未来的家庭如果公婆丈夫都要求你不要工作,回家相夫教子,可以吗”,“普法微型剧是几个法律问题一并呈现?还是一案一法?”
       王教授和班院长从法律的、文化的、个人成长的角度给予回复,王教授认为女性拥有自己的经济地位十分重要,不能做男性的依赖者,要实现女性的人生价值。
       班院长从女性为什么接受高等教育入手,回应了不仅要实现女性自己在家庭私领域的角色,拥有权利和义务,也应该在社会公领域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做出自己的贡献,二者不可截然分开,在兼顾时遇到困难,需要男女合作,共同推动,实现家庭的和谐,事业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就像伟人毛泽东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在延安为《中国妇女》发刊题词希望的那样:男女并驾,如日方东,如此克敌,何敌不倾。世无难事,有志竟成!
       选择对于女性十分重要,作为个体你可以选择回家,作为群体一定要在参加社会劳动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为了搞好这次普法宣传活动,班院长还介绍了活动的目标,一个是产生一批同学自编、自导、自演的普法微型剧(含剧本),走进社区开展形象生动地的普法宣传活动;另外就是发现培养一批知道法律、并且用艺术手段诠释法律常识的,吸引公众参与的普法志愿者!
       希望通过这次普法讲座,帮助女大学生能够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让志愿者学习了解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内容,自己成为受益者、传播者、推动者和落实者!学会用法律保护女性群体,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责编:杨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