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范围
户籍关系在陕西省辖区内的大学毕业生(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的经济实体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的小型法人企业,创业项目资金不足或扩大规模均可申请贷款(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
二、贷款用途
贷款用于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生产性固定资产购置、流动资金周转及与创业项目相关的各项必须支出。
三、额度、时限、贴息标准
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贷款期限两年。
贷款按基础利率计息,到期还本付息,给予50%贴息,15万元以下贷款全额贴息。
四、贷款条件
(一)贷款申请人必须为企业法人,企业注册经营地须在西安市辖区;
(二)贷款申请人年龄为小于35周岁的大学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及留学归国人员;
(三)贷款申请人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贷款申请人其所经营的企业要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企业有具体的主营业务并提供相关资料;
(五)贷款申请人及企业实际控制人个人信用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企业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申请人为陕西省境内户籍,非西安市行政区域户籍的,要求企业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五、所需材料
(一)《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审核表》一式五份;
(二)贷款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贷款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四)学历证明(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五)《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六)婚姻状况证明(未婚不提供);
(七)个人信用报告;
(八)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九)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购买合同)原件、复印件。
六、办理时间及地点
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协调工作办公室: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5楼5005法定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雁塔南路2216号19层 法定工作日:9:00-12:00 13:30-17:30
西安银行高新支行:科技路27号E阳国际九层 法定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