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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9    来源: 教务管理中心     点击:

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培华院教发〔2022〕67号)文件要求及《西安培华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度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优秀创新创业个人和团队;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评选学年内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

2.具体条件

创新创业奖学金分为“创新奖学金”和“创业奖学金”两个奖项,主要奖励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在校大学生。具体评选条件参考《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培华院教发〔2022〕67号)文件。

(三)名额及奖励标准

1.创新奖学金若干,奖励额度为1000元/人(团队)。

2.创业奖学金若干,奖励额度为1000元/人(团队)。

二、评选程序

(一)本次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学院初评和学校联评的方式确定。由个人或团队填写《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提交至学院,各学院设立相应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资格初审,并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教务管理中心,由教务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个人或者团队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二)申报参评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一);

2.各类创新创业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一份(如企业注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3.另附不少于1500字个人事迹材料。

三、相关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最终评定结果在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教务管理中心。

(二)“创新奖学金”和“创业奖学金”两个奖项不可兼得,可以同时获得其他类别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往年已获得该项奖学金不再重复申请。

(三)二级学院须填写《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二)纸质版盖章后同参评学生材料一并于11月17日(周五)17:00前报送至教务管理中心2-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q@peihua.edu.cn。(所有材料请学院统一上报,不接受个人报送)

联系人:王青联系电话:8568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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