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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6    来源: 教务管理中心     点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学校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相关文件要求,我校于 2023 年 3 月到 5月面向全校组织了本年度的项目申报工作,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初评、学校联评答辩等环节,决定批准《融媒体视域下西安市大学生心理健康现状及对策研究》等 100 个项目立项为 2023 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 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周期

1.本次校级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为 2023 年 5 月 1 日至 2024 年4 月 30 日;省级、国家级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为 2023 年 5 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2.校级立项项目可于 2024 年 1 月后申请结项,省级、国家级项目可于 2024 年 9 月后申请结项。

二、条件支持

学校对获批立项的项目将依据《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标准予以拨付经费。经费由财务管理中心分批次转入项目负责人银行账户,专款专用。前期拨付项目启动资金,结项时则根据项目预算单和项目经费使用计划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项目拨付后期经费,针对未按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实施的项目,将停拨后续经费。

三、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中心要加强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和监控,抓好建设过程,做好立项项目的管理、推进、帮扶等工作,以大创项目为抓手,提升和培养在校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

(二)各立项项目要严格按照《西安培华学院 2023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标准》(附件 2)制定项目经费使用计划,结项时学校将依据结项标准和经费使用计划对照检查,对于不能按照结项标准和经费使用计划进行结项的项目,学校将追究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的责任。

(三)学校拨付的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支配,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的资料费、实验费、调研费、差旅费等必要开支,不得用于支出劳务费、招待费等人员经费,经费需在指导教师监管下使用。结项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预算单和经费使用计划办理报销手续。

(四)立项项目原则上应参加本年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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