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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2022年、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9    来源: 教务管理中心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近期将对2022年、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工作,请各学院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22年立项的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23年立项的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项要求

各项目组应在4月30日前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平台”进入结题管理,填报结题相关内容。线上评审通过后提交纸质版结项材料并进入答辩环节。

2023年立项的所有项目本次均按照校级结项要求结项。本次结项验收完毕后,省级、国家级项目请按要求和计划继续推进项目。(结项要求参考立项文件)

三、结项材料

1.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

2.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生日志;

3.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指导记录表;

4.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每人提交1500-3000字的心得体会;

5.项目成果:

项目实施中所形成的相关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含录用通知)、专利证书(含受理)、实物作品、图纸、调研报告、创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执照、企业运营报告、竞赛获奖等能反映项目成果的材料。结项后,请项目负责人将实物作品等项目成果提交教务管理中心留存。

6.其他能够支撑项目实施的相关资料。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项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按照学校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做好项目资料的初审工作。项目结项率和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核准2024年度项目立项计划数量的重要依据。

2.参与评审的各位校内专家务必对项目进行客观的评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应对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项目的持续性。

3.确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应履行延期申请和审批手续,且项目只能延期一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整提交项目结项材料,以不合格处理,终止项目研究。

4.各二级学院于5月8日前将结项资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于教务管理中心2-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q@peihua.edu.cn(请各院系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结项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青联系电话:85680151)

附件:

1.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

2.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生日志

3.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指导记录表

4.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资料目录(封面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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