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西安培华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试行)的通知》(培华团发﹝2021﹞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由负责人先行申请,通过具体材料审核、成立申请答辩、评委提问等各个环节,经校团委评议后,确定予以以下社团进行成立注册,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特此通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社团管理部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复议,社团管理部将于收到材料后七日内予以答复。
联 系 人:西安培华学院社团管理部部长 罗娜
联系电话:15591431860
电子邮箱:002214@peih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