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各类社团建设管理,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稳步推进学生社团改革,根据《关于印发西安培华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试行)的通知》(培华团发[2021]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由负责人先行申请,通过具体材料审核、成立答辩、评委提问等各个环节,经校团委评议后,确定予以下社团进行成立注册,具体名单如下:

考察期为即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考察期间,必须遵守我校社团管理相关规定,定期开展社团活动,保持社团活力,否则予以撤销,特此通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社团管理部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复议,社团管理部将于收到材料后七日内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