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宣传工作条例(试行)》、西安培华学院新闻信息报送管理及奖励办法(2023修订版),为更好发挥新闻宣传工作在学生组织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各单位要大力加强媒体平台建设工作,及时、真实地推送本单位的各类动态、服务师生的各类信息。
 第三条 各组织要确定指导老师负责,挑选政治素质过硬、新闻意识敏感、文字表达能力强、思想贴近师生的人员担任信息报送员和媒体平台维护员。
 第四条 信息员要明确信息报送职责,增强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五条 新媒体运营要紧密结合宣传工作和服务群体的实际情况,打造特色话题,增强与青年的互动,及时更新微博内容,确保发布微博的数量和质量。
 
 第六条 各组织的信息报送工作将作为优秀新闻站、优秀信息员、最美新闻工作者等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报送类别及分类要求
 第七条 网站新闻报送要求:
 1.真实性:稿件内容应详尽完整、真实可信,尤其在涉及数字、名称、史实、引语等内容时。
 2.标题:标题要求简洁明了,尽量采用“实题”而不是“虚题”。
 3.正文内容:采用倒金字塔式新闻形式,导语说明各项新闻要素,如事件、时间、地点、人物等;内文介绍事件经过、重要领导讲话要点等;结尾说明事件意义;最后补充新闻背景资料(新闻人物、机构、或项目介绍等)。
 4.风格与字数:提倡“通俗易懂、短小严谨”的文风,通常消息、会议、活动报道等500-1000字;通讯、人物等可根据需要控制篇幅。
 第八条 图片内容需具有视觉冲击力,新闻性强,新闻要素多元,具有一定审美性。
 
 第四章 报送方法及格式要求
 第九条 各组织通过邮件提交稿件及发布前,请参照以下流程:各组织按照组织名称+报送类别(报送日期+第几期)+文章题目的形式进行统一报送至邮箱gqt@peihua.edu.cn。(例:培华国护(20230227 第1期)以己光之微,耀国之远方)
 
 第十条 稿件格式要求:来稿内容以文件的形式统一打包发送,其中图片、文字各一个文档。图片要求10M以内,横板比例4:3或16:9;文字要求标题采用三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也是三号宋体,若有小标题需要加粗;需要文中添加图注的地方采用蓝色五号宋体居中,上下各空一行;文末需注明作者姓名及组织。
 
 第五章 考核及奖励办法
 第十一条 奖励制度:团委宣传部以年度(前一年11月1日至当年10月31日)为单位,根据累计积分统计结果,综合日常信息情况对信息报送质量高、及时、准确,较好地完成任务的组织和个人数量多的信息员,和所在组织进行表彰奖励。评选4个“优秀新闻站”(团属学生组织2个,其他校级学生组织2个)、5名“优秀信息员”(团属学生组织3个,其他校级学生组织2个)、10名“最美新闻工作者”(团属学生组织6个,其他校级学生组织4个),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同时评选10条“培华好稿件”。
 
 第六章 信息报送反馈制度
 第十二条 为及时反馈各组织信息完成工作情况,形成追赶超的宣传氛围,各组织以月为单位反馈各信息报送累计情况,并由团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汇总备案,作为年底评比支撑材料。
  
 
 附件: 
  
 
  
   
    2023年新闻与信息报送任务表(各团属学生组织)  | 
   
   
    序号  | 
    部门  | 
    日常信息  | 
    综合稿件  | 
    合计  | 
    备注  | 
   
   
    1  | 
    团委工作部  | 
    5  | 
    1  | 
    6  | 
    1.考核任务量为全年在培华青年官网刊登数量。 2.综合稿件需凝练组织各项业务亮点与特色,形成系统性,育人成果等,字数不少于 1000字。 3.其他校级学生组织不作硬性要求。  | 
   
   
    2  | 
    云梯青年学校  | 
    5  | 
    1  | 
    6  | 
   
   
    3  | 
    学生会  | 
    30  | 
    5  | 
    35  | 
   
   
    4  | 
    社团管理部  | 
    40  | 
    5  | 
    45  | 
   
   
    5  | 
    红十字会学生分会  | 
    20  | 
    5  | 
    25  | 
   
   
    6  |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 
    20  | 
    5  | 
    25  | 
   
   
    7  | 
    国旗护卫队  | 
    20  | 
    1  | 
    21  | 
   
   
    8  | 
    社会实践项目办  | 
    30  | 
    1  | 
    31  | 
   
   
    9  | 
    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办  | 
    8  | 
    1  | 
    9  | 
   
   
    11  | 
    青春榜样评选项目办  | 
    2  | 
    1  | 
    3  | 
   
   
    总计  | 
    206  | 
   
  
 
 注: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共青团西安培华学院委员会宣传部所有。
 
 共青团西安培华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