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信息公开网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基本信息 >> 规章制度 >> 正文



《西安培华学院兼职档案员管理制度》(院办发〔2020〕19号)
日期: 2020-12-1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建立与我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相适应的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服务有效的学校档案工作体系,造就一支业务素质相对稳定的兼职档案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高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也是衡量学校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学校形成的档案既是学校建设与发展过程中的真实历史记录,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因此,应把档案工作放到历史的、战略的、基础的高度来认识、重视,切实抓好档案工作。

第三条 随着学校办学事业的不断发展,所产生的档案数量日益增多,涉及的部门和范围较广,这就需学校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配备兼职档案员,实行文件形成部门归档制度,以保证学校档案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兼职档案员的配备与管理

第四条 根据《西安培华学院档案管理办法》《西安培华学院关于设立兼职档案管理员的通知》的要求,二级学院行政副院长(党总支书记、综合办主任)应为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党务兼行政干事为本学院的兼职档案管理员;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兼职档案员根据工作业务进行配备。

第五条 兼职档案员要求责任心强、熟悉本单位业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管理、整理和移交工作。

第六条兼职档案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变动,分管负责人应督促做好交接工作,同时将新任职兼职档案员信息报档案馆备案。

第三章 兼职档案员的基本要求和主要职责

第七条 兼职档案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档案工作,遵纪守法,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档案业务和现代化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第八条 兼职档案员的主要职责

1.学习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熟悉所管部门档案类别及相关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

2.负责做好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登记、保管、立卷工作。

3.及时对本单位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资料不齐、不完备的要随时补正,确保档案资料的有效、齐全。

4.按规定时间把整理好的档案资料移交学校档案馆(每年3月31日前,各单位向档案馆移交档案资料)。

5.负责本单位离职、调岗人员移交文件资料的归档。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兼职档案管理员业务培训,接收学校档案馆的监督、指导,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业务水平。

7.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做好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九条各单位在进行年度工作考核时,应将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纳入本人的业绩考核范围。

第十条 定期对兼职档案员进行评优,对优秀者给予奖励,以资鼓励。

第十一条档案是学校和社会的宝贵财产,由于人为过失造成档案丢失或损毁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的档案主管领导及全体兼职档案员。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888号(长安校区) 西安市高新区白沙路南段2号(高新校区) 管理员邮箱:webmaster@peihua.cn 版权所有©西安培华学院 
 陕ICP备090123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