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员须符合高校教师系列正常评审中的基本条件。
二、学历和任职年限
1.取得博士学位,任讲师1年以上,取得学士或硕士学位,任讲师3年以上者,可破格申报晋升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博士学位,任副教授2年以上,取得学士或硕士学位,任副教授3年以上者,可破格申报晋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三、业务条件
(一)教育教学业务能力
满足正常申报副教授、教授教育教学业务能力条件。
(二)学术水平及工作业绩
任现职以来,满足以下条件:
1.讲师破格晋升副教授的必须具备下列(1)(2)并(3)中之一条。
(1)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1篇被SCI, EI(JA)、ISTP/CPCI、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发表的学术论文中2篇被SCI,EI(JA)、ISTP/CPCI、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
(2)主持并完成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工科3万元以上(理科2万元、文科1万元)。
(3)成果及获奖:
A.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B.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特等奖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C.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
D.获得地市级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二等奖第一名、一等奖前二名)或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E.艺术作品获全国美展优秀奖以上奖励。
F.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主讲人;在省级以上主流电视台,代表学校作为节目评委、导师、编导和选手参与节目录播,播放片长10小时以上,为学校声誉做出较大贡献。
2.副教授破格晋升教授的必须具备下列(1)、(2)并(3)中之一条。
(1)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篇(专职辅导员5篇以上),其中2篇被SCI、EI(JA)、ISTP/CPCI、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发表的学术论文中3篇被SCI,EI(JA)、ISTP/CPCI、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
(2)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工科3万元以上(理科2万元、文科1万元);或主持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2项,至少结题1项,到款经费工科5万元以上(理科3万元、文科2万元)。
(3)成果及获奖:
A.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
B.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二等奖前2名、一等奖前3名、特等奖前5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C.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称号者;
D.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2项(二等奖第一名、一等奖前二名)或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二名、一等奖前四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E.艺术作品获全国美展铜奖以上奖励。
F.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主讲人;在省级以上主流电视台,代表学校作为节目评委、导师、编导和选手参与节目录播,播放片长10小时以上,为学校声誉做出较大贡献。
四、讲课竞赛、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获奖、“姜维之班”荣誉称号
获得校内讲课竞赛特等奖者,或思政课教师获得省高教工委“陕西省高校思政课教学标兵”称号者,或专职辅导员获得省高教工委“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最高奖、“十佳辅导员”、所在班级荣获“姜维之班”荣誉称号之一的。满足副教授职称破格评审基本条件、学历任职年限及正常评审论文条件的,可以破格申报副教授职称。
获得省级政府部门主办的讲课竞赛一等奖者,满足教授破格评审基本条件、学历任职年限及正常评审论文条件的,可以破格申报教授职称。
五、产学研成果转化
任讲师职务以来,横向课题到款经费累计100万元以上,满足副教授职称破格评审基本条件、学历任职年限及正常评审论文条件,可以破格申报副教授职称。
任副教授职务以来,横向课题到款经费累计200万元以上,满足教授职称破格评审基本条件、学历任职年限及正常评审论文条件,可以破格申报教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