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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院教发〔2020〕51号)
日期: 2020-11-2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课程建设是保证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学科专业建设的重点内容。加强课程建设是有效落实教学计划,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做好学校课程建设工作,提高课程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适应高等学校教学发展趋势,以我校“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办学定位,紧密结合专业特色优势,着力打造“金课”,形成一批高水平的一流本科课程。通过加强课程建设,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变革教学方式和管理方式,提高学校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课程建设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符合培养要求。体现“以学生为中心”,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合理设置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

(三)严格质量标准。遵循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学、医学类专业还应遵循国家工程教育认证和医学类专业认证标准),优化课程体系,注重课程的有效衔接,将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落实到课程和教学环节之中,建立毕业要求与课程体系支撑的关系矩阵。

(四)坚持需求导向。广泛征求意见,邀请相关主管部门、教师、学生、校友、行业企业等相关利益方参与课程设置建设,广泛调查与研究,综合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科学设置专业课程模块,完善和优化课程体系。

(五)突出特色优势。依托学科优势,突显专业特色,将专业特色融入课程体系中,设置科学合理,具有系统性、前瞻性、特色鲜明的专业教育课程。

(六)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网络在线课程资源建设,加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进一步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注重学生“八大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七)强化创新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各专业按培养目标设置创新创业相关课程和实践环节,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八)强化课程思政。将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于人才培养体系中,结合专业课程特点做好课程思政,不断完善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和教学内容,将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

(九)加强产教融合。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有效保障实践教学的开展和学生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含有实践(实验)教学环节的课程,还应具备相关的支撑条件。

三、基本要求

(一)教学队伍。要形成数量适当的课程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教学特色鲜明,教师团队结构合理。

(二)教学内容。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学生发展要求;符合专业发展和行业产业需求;鼓励以真实项目为教学内容载体,促进学生真学真做掌握真本领;及时将学科发展最新成果引入教学内容。

(三)教学方法。注重将先进的教学方法在教学中的应用;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注重过程性考核,推进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

(四)教学手段。积极探索线上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合理、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不断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五)课程资源。课程资源包括网络资源、课件、指导书、试题库、教学录像等。网络教学资源应内容丰富并能经常更新,运行良好,能充分发挥教学辅助作用。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考核方式方法(包括命题、考核方式、评分、试卷分析与总结等);通识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应逐步建立试题库(试卷库),推行教考分离。有教学视频的课程应建立课程教学视频资源库,作为课堂教学、混合教学或指导学生课外学习的辅助资源。

(六)教学模式。网络在线课程建设采用建设与引进相结合的模式,逐步形成以课堂教学为主,网上教学并行的教学模式。建设具体办法与标准按照《西安培华学院在线课程建设运行与管理办法(试行)》(培华院教发〔2019〕21号)执行。

(七)课程评估。学校定期对课程教学质量进行评估。课程评估主要包括课程讲授效果、教学大纲、教材选用和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情况,以及督导专家、同行和学生的评价等。评估形式可采用听课、学生测评、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对于未通过评估的课程,所在教学单位须及时督促其整改,对整改仍未通过的课程,主讲教师将予以警示或停课处理。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培华学院课程评估实施办法》执行。

四、体系与目标

(一)课程建设体系与分类

学校课程建设分为合格课程(课程评估结果为“合格”的课程)、示范课程(课程评估结果为“良好”的课程)和精品课程(课程评估结果为“优秀”的课程),并有计划、有步骤、分批分层次进行。通过校级课程建设,培育、选拔和推荐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等,带动课程整体建设水平,形成一批教学效果好的优质课程。

(二)课程平台及性质

1.根据学校人才培养需求,本科课程设置三大课程平台,即通识教育平台、专业教育平台、集中实践平台。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或选修(含限选)。

2.各类平台课程是各专业依据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而开设的培养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相关要求的课程。将“八大能力”贯穿于人才培养始终,做实“第二课堂”,促进学生职业技能和综合素养提升,充分体现培养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原则。各专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参照《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开设相关课程。

(三)建设目标

力争使全校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开设课程均达到“合格课程”标准,30%以上的课程达到“示范课程”标准,10%以上的课程达到“精品课程”标准。推动人工智能、智慧学习环境等新技术与课程全方位融合,重点建设一批应用型示范课程。通过课程建设促进专业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四)各类课程建设标准

合格课程:开课教师符合岗位教师资格,教学文件齐备(包括课程教学大纲、开课说明、教案或讲义、课件、习题、参考资料等)。自编或选用公开出版的适合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高质量教材(或实验实训指导书)。实验开出率等实践教学环节应达到教学大纲要求。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安排比较合理,学生比较满意,教学效果较好。

示范课程:具有学术造诣较深、治学严谨,教学经验较丰富,团结、协作能力强的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并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课程团队。教材、图书资料、多媒体课件、数字化教学资源、实验条件较好、教学文件完备,能为持续、稳定地进行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有课程建设规和建设计划,注重教学研究,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在因材施教、素质培养、教书育人等方面有措施、有成果,采取“学中做、做中学”的实践教学模式,教学效果好,课程评估良好及以上。

精品课程:具有学术造诣高、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级职称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并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课程团队。有明确的课程建设规划和建设计划,课程建设制度规范。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教学内容能有效体现“两性一度”要求,反映应用型人才培养特征和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成果。自编适用于应用型人才培养或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具有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系列化教材和丰富的数字化教学资源。注重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与管理,注重教学研究,在教学思想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的改革与研究上措施有力,成果显著。具备良好的实验实践条件,主讲教师应结合真实环境和真实项目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内容,开设具有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和研究性的系统化实验实践项目,教学效果很好,课程评估优秀。

五、建设措施

(一)加强课程建设的组织领导,保证课程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加强课程建设是学校提高整体教学水平和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它涉及教师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材、教学管理等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的诸多方面,是一项整体性教学改革和建设工作。因此,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校、院(部)二级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校级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校级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全校的课程建设规划、方案,组织开展对各类课程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等工作;院(部)级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课程建设规划、方案,开展合格课程的建设、指导、验收和检查,组织申报各类课程等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课程建设中的作用,为课程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确保课程建设可持续发展

拥有一支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高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是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实现课程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在职教师进行短期进修和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充分开发利用校内教学资源,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帮助,迅速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全面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改革教学方法、手段的能力;积极吸纳企业、行业专家参与课程建设与改革,提高外聘教师的质量。

(三)加强课程研究与项目支持,不断更新课程建设内容

深化教学改革是加强课程建设的核心,是提高课程建设水平的源泉。为使课程建设内容不断更新,在加强对原有教改立项项目管理,强化教改研究成果的实践和应用的基础上,重点支持与课程建设关系密切的,以改革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考试方式等为内容(含实践教学)的研究项目,使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教改成果及时融入课程建设之中,从而不断提高课程建设水平。课程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如下:

1.学校教务管理中心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实际需要,发布课程建设项目计划。该计划包括在线开放课程项目、应用型示范课项目、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线下课程、线上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

2.各类具体课程项目的建设过程,其立项评选范围、基本条件、评选程序、资助标准及项目的验收条件、验收程序等,在各项工作通知中说明。

3.所有立项建设课程均采取项目制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管理包含申报立项、结项验收、示范推广等环节。

4.所有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财务制度。

5.对无故不完成课程建设任务或自行终止建设工作的项目,将停止资助;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各级各类课程建设项目。

(四)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为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为保证课程建设的质量,学校将加大课程建设经费投入力度,设立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经费资助标准如表1所示。建设经费分阶段划拨各课程组,课程负责人根据建设计划负责经费预算、经费支出的审核等。

1 课程建设专项经费资助一览表

序号

项目

资助金额(万元)

院级

校级

省级

国家级

1

应用型示范课程

0.5

1.0

2

线上一流本科课程(MOOC)

1.2-2.0

10.0

15.0

3

线下一流本科课程

4.0

8.0

4

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

5.0

10.0

5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

10.0

15.0

6

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

5.0

10.0

备注:

1.应用型示范课由院级获批为校级后资助0.5万元,累计资助1.0万元。

2.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经费资助按照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3.未纳入专项经费资助的其他课程由各开课单位在教学经费预算内统筹安排执行。

(五)建立课程建设管理与课程评估机制,确保课程建设质量

课程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教学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为此,学校将定期组织专家对各类课程建设项目进行鉴定验收和评选评优,并对通过鉴定的各类课程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对各类课程的建设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使其在教学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尤其涉及线上教学的课程要对授课内容和教学资源进行不断升级和更新;对在检查、评估中发现的后续建设工作不力、水平明显下降的课程,将取消其相应的荣誉称号。被取消荣誉称号的课程两年内可以申请一次复查,复查合格的课程可以恢复其原有的荣誉称号。

学校面向各类课程定期组织开展课程评估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原则,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确保课程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导向性。课程评估结果由材料评审和教学效果评价两部分组成,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估结果作为职称晋升、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年度评优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六)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课程建设

课程建设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课程建设,学校将把课程建设纳入教学工作考核、奖励范畴,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主要包括:

1.学校对立项的各类课程按级别提供一定的建设经费支持。

2.课程建设工作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职务晋升以及评选优秀教师的重要内容之一,在量化赋分时将示范课、精品课程与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标准同等对待。

3.获得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的,将按照省级相关课程奖励积分给予量化赋分。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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