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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饮用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院后保发〔2019〕11号)
日期: 2020-07-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一、目的

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饮用水突发事故,严谨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清除、减轻生活饮用水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修订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学校成立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各项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映方   

常务副组长:姜  涛

成      员:后勤服务中心、校长办公室、学生服务中心、校医院负责人,各二级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救援及上报工作。积极配合西安市卫生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赵维仪  

副主任:李文生   张静远

成  员:杨  斌   王军卫   李旭军

三、应急处理

(一)统一部署。学校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紧急组织有关人员展开调查、了解情况、统一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二)停止供水。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专职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停止供水,保护好水源现场。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达标的前提下采取临时供水措施,确保师生员工正常生活饮用水供应,避免污染对师生员工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三)实施救治。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校医院必须第一时间对感染者实施应急救治。对病情严重的感染者,由其所属部门立即派员送往上级医院救治,并积极配合医院做好治疗工作,随时掌握医院救治动态,同时做好感染者心理疏导工作。对需要实施医学隔离治疗的感染者,应做好隔离期的相关工作。

(四)依法报告。发现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办要依法迅速、准确的向长安区卫生监督所和陕西省教育厅报告污染事故状况,做到不漏报、瞒报、谎报。

(五)现场调查。应急办组织有关人员,配合长安区卫生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

(六)水质检测。学校水务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要积极配合西安市疾病防控中心开展水质检测,采水样,快速找出污染物。

(七)消除污染。在西安市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制定科学行之有效的消除污染方案,做到消毒彻底、认真、细致、一丝不苟。

(八)正常供水。当污染消除,消毒彻底后,重新进行水质检测,水质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四、认真反思,加强预防措施

(一)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对所有供管水人员,组织召开问题分析会,查找、反思在供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逐一落实责任,查清问题,严肃处理。

(二)对供管水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认真学习饮用水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卫生要求,使其更进一步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不断增强依法供水、管水的工作责任感,严格履行责任义务,确保生活饮用水质量;针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办要认真组织应急处理和救援知识培训,提高预防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饮用水供水设施的消毒和水质监测,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防护,定期清洗消毒,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修,发现水污染事故隐患苗头,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饮用水供水安全。

五、总结报告

认真做好水污染事故的总结工作,分析事故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堵塞饮用水卫生安全漏洞,全方位做好生活饮用水的安全保障工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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