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西安培华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结合我院《关于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认定工作细则》等要求,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程序,按照全院有意向的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认定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认定小组对申请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开展班级评审会,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院系评审会,进行资格审查、院内联评。经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最终评审认定结果如下:
国家励志奖学金75人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须实名制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及投诉。
监督、投诉方式:
医学院党委书记:王平安029—85680266 13319238633
医学院党委副书记:何丽18192859209
监督、投诉地点:医学院党委书记、行政副院长办公室(8311)
监督、投诉电话:029—85680263
西安培华学院医学院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