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关于填报2022年校外学科竞赛参赛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3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2年度学科竞赛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填报2022年度校外学科竞赛参赛计划。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21年3月22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工作组发布《2020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以下简称榜单),榜单内竞赛项目57项。综合考虑赛事影响力,学校将57项赛事分为两类,分类情况见《2020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和分类》。

    2.未列入榜单内,但能体现一定专业水平的省级及以上赛事原则上列为三类赛事,其中国家行政部门主办的赛事类别可参照二类填报。若榜单内的竞赛项目与专业设置紧密度不高,适合参赛的项目过少,经学院组织调研和校内外专家论证,每个专业可申请1项榜单之外的高层次赛事增列二类赛事,需一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3.市级赛事和体育类赛事不分类别。市级学科竞赛的主办单位一般为市政府部门或市级学会(协会)。体育类赛事主办单位一般为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国家体育总局(含单项中心)、陕西学生体育协会、陕西省体育局(含单项中心)或陕西省教育厅。

    4.学校鼓励各学院组织力量积极参加一类和二类赛事。各学院各专业除申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外,还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申报其他若干项一类和二类赛事,并提前做好各项参赛准备。其他类别赛事,各学院要综合考虑赛事影响力和水平,并结合近年参赛实际情况择优申报。学校原则上不鼓励参加参赛报名费标准过高的赛事。

    5.纳入2022年度校外学科竞赛计划内的竞赛,学校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未纳入计划内的竞赛,原则上不给予经费支持。学校将根据学院学科竞赛获奖项目等级及类别进行积分核算,核算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请各单位科学谋划,认真填报。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2日前将参赛计划统计表和申请增列二类赛事的佐证材料提交至教务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提交)。

 

      联系人:齐春娥    029-85680151


 

 

 

                                                      教务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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