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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安培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培华院教发〔2021〕49号

发布日期:2021-08-06    浏览次数:

附1

补考(重修)合格课程置换条件

一、各类学科竞赛

(一)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正式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含国际赛)获前8名或三等奖及以上,可置换2门次相关补考(重修)合格课程;

(二)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式组织的省级学科竞赛获前8名或三等奖及以上,可置换1门次相关补考(重修)合格课程;

(三)主持国家级大创项目(含挑战杯、创青春)并结项,可置换2门次相关补考(重修)合格课程;

(四)主持省级大创项目(含挑战杯、创青春)并结项,可置换1门相关补考(重修)合格课程;

二、科研成果及证书

(五)在C刊公开发表1篇与补考(重修)合格课程相关论文,可置换2门次;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1篇与补考(重修)合格课程相关论文,可置换1门次;在普通期刊公开发表不少于3000字的2篇与补考(重修)合格课程相关论文,可置换1门次。以上论文发表均须为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培华学院,必须被知网、万方、维普其中之一收录,并提供检索证明,普通期刊最多只能置换1门次补考(重修)合格课程;

(六)获得发明专利可置换2门次相关补考(重修)合格课程;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可置换1门次相关补考(重修)合格课程。以上专利均为第一发明人,且取得授权证书,专利权人为西安培华学院;

(七)自主创业注册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并有一年以上的公司运营财务流水,可置换1门次就业创业类补考(重修)合格课程;

(八)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达到426分以上(非英语专业),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成绩合格及以上(英语专业),或托福7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非英语专业可置换公共课英语1门次补考(重修)合格课程,英语专业可置换专业英语1门次补考(重修)合格课程;

(九)获得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二级(N2)及以上,日语专业(开设日语公共课的专业)可置换1门次相关课程补考(重修)合格课程;

(十)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可置换1门次计算机类公共课补考(重修)合格课程;

(十一)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可置换2门次法学专业补考(重修)合格核心课程;

(十二)获得国家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认定的国内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可置换1门次相关专业补考(重修)合格课程;

三、其他

(十三)考取当年公务员可授予学士学位,以招考部门的拟录取公示名单为准;

(十四)学生考取国内研究生,可授予学士学位(以正式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为准);考取国外研究生,已被正式录取或本科毕业前获取国外留学录取通知书并参加雅思、托福等出国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出国留学要求,可授予学士学位。

注:以上置换条件必须在毕业当年6月1日前提交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其他支撑辅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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