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西安培华学院关于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3-11-09    浏览次数:

培华院发[2008]34号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将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
坚持科学的人才培养观。牢固树立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以生为本,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刻苦自觉地学习,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调整和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使学生具有更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坚持科学的教育发展观。我院的加快发展,不仅是规模的扩大,更重要的是质的提升,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大教学投入,要在四大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下功夫,见实效。
坚持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观。教育教学质量是学院的生命线,要进一步突出教学的中心地位,继续加大投入,要进一步突出教学的中心地位,引导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服务上,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上,学生把主要精力放在课堂和实践中。
二、建设目标
质量工程”的实施目标是从2008年起,经过三年左右的建设,打造一批优质的教学资源,使学校的教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进一步调整专业设置,打造品牌特色专业,全面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加大精品课程建设力度;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本科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明显增强,人才培养特色更加彰显;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构建起充满活力的教学基层组织和教学团队;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和科学,形成规范、高效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及良性运行机制。
通过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全面提高学校的办学实力和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为实现我院“十一五”发展规划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建设内容及措施
我院将从重点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等五个方面扎扎实实推进“质量工程”建设。
(一)重点专业建设
专业教育是高校服务社会的主要载体之一,搞好专业建设是做好人才培养的基础。专业设置必须符合社会需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制订本科专业发展规划;建立专业人才需求预测、社会及用人单位评价信息采集反馈制度,使专业设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严格控制新专业增长,调整和整合部分专业;加强专业建设管理,按照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原则,积极实施重点专业建设战略,全面提高专业建设水平。
学科建设是高校工作的主线龙头,以学科建设为依托,从学科专业建设的四个方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基础建设)入手。以专业结构调整和新专业建设为重点,优化专业结构;加快重点专业建设步伐,通过重点投入、重点建设,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具有示范和辐射作用的重点专业,带动学校专业水平的整体提高;实施专业建设负责人制度、新专业申报评审制度;加强新专业内涵建设,要进一步改善新专业办学条件,引进师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加大课程、教材、实践教学基地等建设力度,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改造传统专业,从增设专业方向、设置专业方向模块、调整专业的侧重点和服务面向以及改革课程体系四个方面,对传统专业、市场需求面窄的专业进行改造,实现传统专业新的发展;适度增设新专业,在继续巩固和保持老专业优势的基础上,着力发展社会急需应用型专业。最后做到学科布局结构优化,传统优势学科做强做大。
(二)精品课程建设
课程建设与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也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大力推进精品课程建设,优化国家-省-校三级精品课程体系。精选、更新课程内容,使之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适应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需要,发挥学校学科优势,重点建设专业和精品课程相配套的精品教材,编写一批具有学院特色、新颖性、实用性的教材
精品课程建设要在已形成的优秀课程、精品课程构成的系列建设框架基础上,实施全面建设与重点建设相结合的策略;高级职称教师要积极拓展知识领域,承担新办专业的课程,开出新课程,形成“一人多课”和“多人一课”的良好格局,建设丰富的、多样化的课程资源;要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进一步修订教学大纲,优化教学内容,要吸收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剔除陈旧过时的内容,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时代性和适宜性。
(三)实践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实验、实习、实训是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条件。加强实验中心建设,进一步整合现有实验教学中心,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在总结“集中实践教学月”已经取得的成绩基础之上,进一步加快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改善办学基础条件。围绕复合型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大力加强实验教学改革,积极推进以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为主的实验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探索实验模式改革和创新,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加强实践教学改革首先要加大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经费投入,不断充实和更新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合理设置实验室,整合资源,强化公共基础实验(实训)教学平台建设,突出重点,建设一批校级重点实验室或特色实验室,加快新办专业实验室的建设速度,保证新办专业的教学和科研需要;建立和完善实验室校系两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与保养,加大实验室开放的力度,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充实和优化实验教学管理队伍,大力提升实验教学与管理能力;加快实验室文化建设进程;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加强对全校学生课外科技文化等素质拓展活动的指导,吸引学生主动参加各类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全国和省级竞赛活动。完善素质拓展教育建设与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文化素质教育的育人功能。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专项评估工作,完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与评优制度,确保学生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的时间和质量。
(四)教学基层组织与教学团队建设
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是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加强教学基层组织和教学团队建设,以此推动教学内容、方法改革和研究,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开发教学资源。着力调整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师队伍的老中青相结合。完善青年教师导师制和助教制度,继续开展青年教师讲课大赛,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积极鼓励教师投身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授、副教授在教学改革中的主力军作用,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大力推进启发式教学,不断取得高水平教学改革成果,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建成一支业务精、品德好、结构合理、稳定而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加强团队建设要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的原则,重点引进新专业所需要的新兴学科与交叉学科方面的“双高”人才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进一步调整、完善和落实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完善中青年教师的培训与培养机制,严格执行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开展校系两级青年教师讲课大赛、教学技能培训、岗前培训、课件制作培训等,发挥优秀教师在青年教师培养中的传帮带作用,教研室要开展集体备课、相互听课(说课评课)、举行研究课、研讨会、参观访问、建立学习制度等教研活动,重点对基本能胜任教学但效果不佳的教师进行具体指导和帮助,使教研活动达到有效促进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提高的作用;完善教师考核与激励机制,对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要进行表彰、奖励,对教学效果差、学生投诉较多的教师,作减少课时酬金、限课、停课或转岗等处理;要根据教学改革和教学任务需要,建设若干由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的教授领衔,由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及教辅人员组成的教学团队,鼓励创建跨学科的教学团队。
(五)教学管理体制改革与制度建设
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运行机制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力保障。强化教学管理是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以全面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和质量意识;进一步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完善教学管理体系,提高教学管理的精细化、制度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继续积极探索、努力创新教学管理制度、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结合当代高等教育的发展形势,进一步强化主要教学环节的管理和质量监控,规范教师与管理人员教书育人活动和岗位职责,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要大力加强将现代管理制度运用于教学管理的研究力度和教学管理的规范力度;进一步加大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从严治教,强化管理,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完善以教务处为主导,院(系)为主体的二级教学管理体系,要进一步扩大院(系)教学管理的自主权和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力度,健全基层教学管理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教学各环节的质量监控作用;加强教学委员会对教学工作的领导,加大教学督导办公室对教学工作的督察力度;继续加强对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其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主要措施
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学校教学质量工程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下设质量工程管理办公室。质量工程管理办公室根据质量工程建设目标和任务,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特色和办学定位,制订和发布项目指南,确定项目遴选标准和基本条件,聘任评审专家,组织评审立项。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检查、评估,根据检查、评估的结果对有关项目和资金进行调整。建设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学校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及国家级相关立项及成果奖励。要把完成的好坏作为考核院(系)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
各院(系)和有关单位要强化教学质量的“一把手责任”。把更多精力和财力投入到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上。要充分发挥质量工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把教学质量作为评价学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从而更好地、全面地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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