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春季学期伊始,为了更科学、合理的设置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规范勤工助学管理,现将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流程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选聘要求
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坚持缓解办公人手不足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相结合的原则,严禁虚设、滥设工作岗位。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必须以不影响学生学习为前提,不得无故延长学生的工作时间。
用工单位可根据需要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并进行招聘,原则上被选定的学生须为当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流程
(一)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流程:每个学期开学之后一个月内,用工单位按要求填写好《西安培华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申请表附后),报请部门(中心)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签字批准后,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原则上,开学一个月之后不再接受勤工助学岗位申请。
(二)新增固定勤工助学岗位(一年以上)的用工单位必须在报送申请表的同时需单独附新增固定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报告,经上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立。
(三)如需申请设置岗位,请于3月27日前提交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邮箱:xsfwzx@peihua.edu.cn;纸质版(签字并盖章)提交至学生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樊海英 15802926377。
三、勤工助学岗位管理考核
(一)勤工助学学生由用工单位进行管理和考核。
(二)每月1日之前,用工单位须将上个月的考核情况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审批报送部门(中心)负责人审核)。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考核情况,统一汇总报财务管理中心发放勤工助学工资(银行卡发放)。
(四)党委学工部将不定期对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运行情况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进行抽查。
附件:西安培华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
中共西安培华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4年 3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