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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行《西安培华学院学生禁烟管理条例(讨论稿)》听证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12-04 [来源]: [浏览次数]:

 123日下午16:20,《西安培华学院学生禁烟管理条例(讨论稿)》(后称讨论稿)听证会,在恒友楼潜能发展中心团体辅导室举行。学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团委书记蔡亮,学生服务中心思政部主管王飞,后勤服务中心、各院系辅导员代表及学生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本次听证会学生听证代表共计36名,全部来源于网上自愿报名随机产生,涵盖了6个二级学院的23个专业,包括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团员、有吸烟史学生等各个层面,具有明显的代表性。本次听证事项主要包括:学生校园全面禁烟范围是否合适;对违反规定的相关学生处罚是否合理。

学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团委书记蔡亮讲话

听证会上,学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团委书记蔡亮讲到这次《讨论稿》是结合了国家、地方政策文件,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而成。实施禁烟管理条例首先是要控烟。控烟,一方面是可以对雾霾进行缓解;另一方面吸烟危害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同时,他对参加此次听证会的36位学生听证代表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36位同学代表着责任,希望各位能够客观、理性地提出建议;二是36位代表应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用实际行动积极做好校园禁烟正面的宣传,只有大家都行动起来,禁烟工作才能有力、有序的推进,才能在持续中有所收获。

学生服务中心王飞宣读了《西安培华学院学生禁烟管理条例(讨论稿)》

学生代表发言

听证会上,学生服务中心王飞老师详细说明了《讨论稿》起草的背景,一是回应广大同学诉求。通过11月份学生思想动态调查发现,96.5%的学生支持学校对学生吸烟问题进行管控;二是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2018722日市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西安培华学院关于创建无烟校园的实施方案(试行)》(培华院办发〔201815号)等文件精神;三是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积极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相关管理,有效推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另外王老师对《讨论稿》进行了逐条讲解。随后,学生听证代表围绕《讨论稿》中的具体条款,积极发表意见,如:需要对违纪学生提供虚假信息等做出明确的说明;本条例相关内容是否能落到实处,特别是对于抽烟学生的惩戒是否能落到实处?并对提供虚假信息学生如何确认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现场气氛热烈,大家深入探讨,各位代表一致认为,在校园巡查过程中,对于谎报信息、不诚信的抽烟学生应从重处理。所有学生都有监督权,对于校园贩卖烟草的行为应坚决禁止,如有发现及时反馈,学校将第一时间予以处理。同时针对此次禁烟活动的损益比进行讨论,倡导劝阻禁烟人人有责,人人参与,每名学生都应行使劝阻权,进一步推动学生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希望能够在推动学校禁烟工作中为大家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氛围中谏言献策。

会计与金融学院辅导员王迪作解答

学生服务中心王飞、各院系辅导员代表,针对听证会学生代表们提出来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同时对各位学生代表提出的好建议,虚心接受,并现场对《讨论稿》相关条款进行了调整。

据悉,此次活动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校园禁烟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深入落实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断鼓励学生参与到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中,推进学生“四自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