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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军吧,青年 | 2022年下半年(秋季)大学生应征入伍火热进行中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5-27 [来源]: [浏览次数]:

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亲爱的青年学子们,人民军队热情欢迎你们加入这个光荣而辉煌的集体,让我们趁年轻立定尚武志,在军营这个大熔炉里淬火成钢,扩展个人干事创业发展空间,增添丰富的人生阅历,当一个能文善武的热血男儿,做一个顶天立地的有为青年!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一、报名时间

男兵: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18时;

女兵: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24时;

全国征兵网征兵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

(注:我校院校所在地、应征地均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培华学院)

二、应征报名对象

男兵: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

女兵: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三、新兵征集程序

男兵:先进行兵役登记,2022年8月10日前完成应征报名,8月中上旬开始体格检查、政治考核,8月下旬参加役前教育训练,9月初新兵起运。

女兵:2022年8月10日前完成应征报名,报名截止后,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高考相对分数=(1-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100〕,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国防部征兵办“全国征兵网”系统择优选择排序通过应征女青年初选预征对象(此环节非常关键,应征女青年初选预征对象系统通过后,兵役机关才能获取应征女青年初选预征对象通过人员名单),8月中下旬开始体格检查、政治考核,9月上旬参加役前教育训练和综合素质考评,综合素质考评成绩(高考成绩、体能成绩、面试成绩、党团加分)作为女兵审批定兵的主要依据,9月中下旬女兵起运。

四、征集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按照军法〔2021〕62号《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28,女性17≤BMI<24。其中28≤男性BMI<30,且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五、参军优待政策

(一)参军政治荣誉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对涉及军人地位、荣誉维护、待遇保障、抚恤优待、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该法自2021年8月1日施行。

②《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对军人配偶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优惠医疗,军人、军人未成年子女免费医疗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充分体现军人职业尊崇。

③全面落实挂“军属光荣”牌、立功受奖上门送喜报活动。

④批准入伍的高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在学校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晋升士官的复学后,在陕西省“三好学生”评选表彰中优先评选,不受名额限制,颁发荣誉证书。

⑤退役复学大学生士兵,复学当年综合测评德育分加10分。

⑥高校在综合奖学金(助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优评先、实习安排等方面优先考虑,在就业创业方面优先推荐和扶持。

(二)退役复学升学

①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退役大学生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者根据本人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②应征入伍义务兵役前正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或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优先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③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可放宽专业限制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④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安排8000人以内专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下达。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环节按照不低于国家标准落实加分政策,高校也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分值,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⑤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入伍经济优待

①部队发放津贴。以部队发放金额为准。

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学历实行统一优待: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元/月,本科生3000元/月,大专、高职生2500元/月,高中生2000元/月。雁塔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统一标准,因此家庭优待金也是全省最高的,优待金原则上一年发放一次,由雁塔区、高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八一”前发放。

③“高原条件兵”奖励金。审批定兵是“高原条件兵”参军入伍的,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0000元,由雁塔区、高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一起发放。

④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的,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和高职(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学生每学年提交一次申请材料,高校统一审核汇总上报,通过省级资助部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次年,财政部审核通过后下拨资金,由高校支付到大学生士兵指定帐户。

⑤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时,部队按每人服役一年不低于4500元的标准补助;

⑥从2011年11月1日起,对本省接收的自主就业城乡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领取的经济补助金为退役时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数减去部队发放的年退役金的2倍。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应当在士兵退役翌年7月底前由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兑现。此项经济补助金西安主城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均在3万元以上。

⑦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由军队财务部门在其退役时一次性算清,转移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计入个人账户。

⑧雁塔区还专门制定参军入伍经济奖励、返校应征食宿、路途补助等政策。

(四)退役就业保障

①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士兵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

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对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适当放宽,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公安机关特警职位可面向反恐特战等退役士兵招录。县以下一线执法职位、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招录,应拿出一定名额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录。退役残疾军人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面向残疾人的专设公务员招录职位。

③退役士兵在参加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聘用职员时,可享受加分优惠:①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②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③每超期服役一年加1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

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入伍时,可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选择复职复工,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的各项待遇。

⑤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可选择接受1次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的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五)军队考学提干晋升军士

①士兵考学。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至当年6月30日),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22岁,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含上半年入伍可以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班学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截至当年1月1日),军队体检合格,个人历年的考核结果和年度军事训练成绩达到规定要求。

②保送入学。中国共产党党员,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25岁,其中,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学位的(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毕业班大学生,入伍当年正常毕业且取得学历学位的符合提干学历条件),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不超过29岁;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截至当年1月1日),中士以下军衔,服役满1年、不超过8年(截至当年6月30日),并符合保送入伍其他有关条件。

③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入伍满1年、不超过3年(截止当年6月30日),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岁(截至当年1月1日),并符合提干有关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优先推荐提干,中国共产党党员;“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者“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相关专业毕业的;所学专业为军队建设急需要的;担任过建制班班长半年以上(截至当年6月30日);专业技术尖子;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体育运动队骨干。

④选取各级军士。应当具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选取军士相关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对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经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军士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上述人员在实习期间入伍且入伍后取得就读院校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大学本科毕业生(含上半年入伍可以取得毕业证的本科毕业班学生)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可直接选取为中士第二年(与同年入伍本科直招士官军衔等待遇级相同),专科毕业生(含上半年入伍可以取得毕业证的专科毕业班学生)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可直接选取为中士第一年(与同年入伍专科直招士官军衔等级待遇相同)。初中毕业直接考入五年制大专院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校就读的最后2年计为大专学制时间,首次选取为军士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大专学制的2年视同服役时间,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可直接选取为下士第三年。

⑤义务兵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提前选取军士。

参军优惠政策

意向入伍学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详询参军优待政策:

1.致电雁塔区征兵办公室:029-84725266、029-84725260

2.学校征兵工作站现场咨询

地点:恒友楼学生服务中心

咨询老师:黄老师

联系方式:029-85680162、18966904001(同微信)

3.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应征入伍政策咨询QQ群进行政策咨

(群成员有人数限制,请有入伍意向的学生加群,已加1群的不要再加该群,避免占用群内人数资源。)

来源:西安培华学院征兵工作站

编辑:赵

责编:江

审核:学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