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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学年西安培华学院体育学院学业导师考核结果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7-23 】

 

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学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培华院教发〔2022〕47号)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西安培华学院体育学院2024-2025学年学业导师的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范围

考核对象:学业导师

时间范围:2024-2025学年

二、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

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学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培华院教发〔2022〕47号)要求,对学业导师深入班级指导学生学业规划、职业规划、学习指导、“六率”提升、“姜维之”班创建、科研训练、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就业指导等工作任务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成绩由量化考核和评议考核两部分构成。

量化考核:占学年考核总分的70%。考核详细内容见《西安培华学院学业导师工作量化考核标准》

评议考核:评议考核通过多元主体评价综合反映学业导师工作状态和工作效果,由学生评议分、辅导员评议分、学院领导评议分三部分,按照10%、10%、10%的权重加权得出。学生评议部分由学校统一制定问卷评议,辅导员评议、学院领导评议由各学院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自行组织评议。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和良好比例分别不超过本单位学业导师总数的10%和20%。担任学业导师不满六个月,不参与评优。

学生满意度参评率作为此次考核认定的重要依据,与考核评议结果直接挂钩。请各级学院参照学生评价及考核标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控制优秀与良好的等次比例,学生评议平均满意度低于80%的,最高认定为基本合格学生评议参评率低于75%的,最高认定为基本合格。同时,认真总结学院在推进学业导师工作中的优秀成果和经验做法,深入挖掘一批尽心尽责的学业导师先进典型,切实做好激励表彰、示范宣传。

考核结果作为工作量认定的依据,最终工作量认定由人力资源中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审认定。

现将体育学院2024-2025学年学业导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30日。

如对考核结果有疑问,请咨询:

体育学院党总支书记、行政副院长:马德厚18966901986

体育学院学生素质发展教研室主任:陈新华18700496763